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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进入“一对一”时代 催生千亿市场契机

Release date:2016-12-20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实施方案》,对开展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进行了全局性和系统化的安排。改革后的排污许可证是每个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政府管理部门要依据这个“身份证”监视企事业单位在环保方面守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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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管理进入“一对一”时代 催生千亿市场契机
 
  环评核心制落幕,业界呼吁多年的“排污许可”姗姗来迟。国家环境保护部11月25日在京召开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座谈会,《方案》将通过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方式,树立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使节能减排效果“看得见”。
 
  所谓排污许可,即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以许可证为载体的、对固定污染源的全生命周期实施“一证式管理”的制度。它不仅仅是挂在墙上的一张“证”,而是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的排污申报、排放标准、监测方案、环保设施监管和限期治理以及违法处罚等诸多内容的一本“小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指出,排污许可制应该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的环境政策。在以往环境治理工作方面,治理的措施和治理效果并没有有效结合,以雾霾为例,人们经常可以听到企事业单位为治霾所做出的诸如减产、停产、加装超低排放设施等举措,但随之而来的还是雾霾频频闪现。
 
  另据环保部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20多个省区的环保部门已累计向20多万家企业颁发了排污许可证。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介绍说,此前各地实施的排污许可的技术体系也不健全,实际排放量的确定方法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统一,一些企业还存在多套排放量的统计体系,这也带来了数据混淆和监测结果权威性的问题;发证范围和种类也五花八门,有很多固定源本来应该纳入排污许可的没有纳入进来。
 
  但是未来五年,排污许可证将会使环境得到重大改变。在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对外印发的《方案》中明确提出,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下称排污许可制),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部署。据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分行业、分阶段推动,其中,2016年底,将率先在火电、造纸两个行业推动排污许可改革。
 
  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国将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具体来看,《方案》指出,要衔接整合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变单纯以行政区域为单元分解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方式和总量减排核算考核办法,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逐步实现由行政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向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转变,控制的范围逐渐统一到固定污染源。二是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工业生产的污染物排放配额将根据实际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行分配,评估该单位的执行效果时,将参考排放配额与改善目标的协调程度。这样一来,企事业单位将用“事实说话”,证明自身在排放控制方面的成效。
 
  为突出改革的针对性,环保部将对不同行业,以及同一行业内的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宋国君表示,实施“一对一”的制度,能够大量减少企业无效成本的支出,排污许可证有3或5年的有效期,这避免了企业针对各路良莠不齐的标准,增加频繁更换减排设备的成本。
 
  一位地方环保厅官员指出,“理想的状况是,排污许可成为环境管理工具包的核心,在前面可以衔接环评、三同时和验收等制度,后面可以衔接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环境执法、绿色信贷等制度。但“问题在于如何以排污许可为核心,将这些制度通过加减乘除,衔接起来,这将是一个很大的制度挑战。”前述业界人士分析,遗憾的是,《方案》并没有给出完整的可以操作的方案,而需要环保部再制定更加细化的操作方案。
 
  挑战不止于此。环保法学专家冯嘉直言,目前我国环保部门还无法实现对企业排污量进行连续性监测,而这是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行的根本条件之一,“此前,我国的监测主要是为排污收费服务的,很多地方采取政府不监测而由企业申报的做法,即使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也基本是程序性的,或者只能进行‘点测’,无法长期监控企业排放情况。”冯嘉表示,虽然我国一直在推行污染源在线监测,但技术上却一直存在短板,而且,现在我国企业自行监测排污标准尚不清晰,而且企业也没有监测资质,因此,这种监测数据的执法效力难以得到保证,无法成为直接的执法依据。
 
  不过《意见》对此已做出初步规定,即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核定排放量。企事业单位在线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的依据。此外,还有专家表示,作为排污许可证下发前的关键环节,地方对于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初始分配方法还不够统一和明确。
 
  此外,从市场层面来看,《方案》提出综合运用市场手段,而资本市场作为重要市场之一,相关监管政策一直坚守生态文明建设这一硬杠杆。今年7月份,证监会就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硬杠杠,从监管理念、制度设计、审核把关方面,引导市场参与主体提高环保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支持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业界普遍认为,“在国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的大背景下,市场机制和金融手段的运用,对环保行业发展是一个利好,千亿级大市场即将形成。下一步,基础金融手段以及相关衍生品将会逐渐繁荣,这些手段对环保产业的最大作用是撬动资源和激发活力。”
 
  一位市场分析师指出,《方案》的发布有利于通过市场机制加速落实去产能目标实现,同时有利于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重视或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这对于从事环境治理相关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文章链接:中国环保在线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113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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